國際配送模式
國際配送模式
1.進口分撥
它是指利用保稅區“境內關外”的特性和“免稅、免證、保稅”的優惠政策,將貨物直接從境外“備案”后進人到保稅區內倉庫。經過存儲、分揀或者簡單加工等不改變貨物海關編號的操作后,根據國內、國外不同客戶的需求,辦理進口至國內或者出境至國外的出庫手續。
此種模式既可以是全部進口分撥,也可以是部分進口分撥、部分分撥出境。該模式具有以下特點:一是進口環節大批量,而進入國內市場則采用“多批次、小批量”;二是物流運作的主體比較多元化,既有跨國公司和專業化國際企業在保稅物流園區設立的分支機構,也可以由其中國的代理商負責,或委托保稅物流園區內物流企業進行物流運作。
2.出口集拼
出口集拼是指多家供應商貨物出口到保稅物流園(港)區,進行集拼后,出境到國外客戶。
此種模式具有兩大優勢:一是出口集拼適合各種性質的企業進行集拼。比如,A工廠是國內一般貿易客戶,出口需退稅。B工廠是加工貿易企業,需出口核銷。C工廠是國內沒有進出口權的工廠,出口只能買單報關。采購商希望把這三種性質的企業的產品集拼后出口,國內普通倉庫則不能完成這種形式的集拼,但保稅區可以解決以上問題。三間企業分別送貨到保稅區。A工廠的貨物出口到保稅區后即可辦理退稅,B工廠是加工貿易企業,貨物出口到保稅區后即可核銷,C工廠沒有進出口權即買單出口,物流公司可協助調匯進境。二是境內外貨物同時可以在保稅區集拼,境外貨物免稅且自由通關進人保稅區。貨物拼裝出口,既可以同時是國內生產的成品進行組合拼裝,也可是國外進口的和國內生產的成品一起組合拼裝。比如,國內供應商A把出口鼠標到保稅區,國內供應商B出口散熱器到保稅區,臺灣供應商C經香港碼頭送貨到保稅區(或經深圳碼頭轉關到保稅區),在這個過程中,A、B供應商出口到保稅區可以退稅或核銷,臺灣供應商C免稅且自由通關進人保稅區。另一包材供應商把包材出口到保稅區,對以上套件進行包裝、分揀、貼嘜等簡單加工內容。
此種模式具有以下特點:一是國內出口商品進入保稅物流園區的是少品種、大批量的物流,而離境的物流則是經過集配和優化運輸選擇的多品種、大批量、多方向的物流;二是物流運作主體也比較多樣化。
以上關于“國際配送模式”的知識,小編已經給大家詳細介紹清楚了,希望可以給大家幫助!了解更多關于物流知識,請隨時關注東鑫物流。